近日,由山东省肿瘤医院于金明院士、吉林省肿瘤医院程颖教授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陈良安教授等共同牵头制订的《不可切除肺癌放疗联合免疫治疗专家共识(2024年版)》正式发布,为放疗联合免疫治疗在临床中应用提供了证据和指导。
前言:近日,由山东省肿瘤医院于金明院士、吉林省肿瘤医院程颖教授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陈良安教授等共同牵头制订的《不可切除肺癌放疗联合免疫治疗专家共识(2024年版)》正式发布,为放疗联合免疫治疗在临床中应用提供了证据和指导。
在《肿瘤瞭望》采访中,郑州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马智勇教授分享了针对免疫巩固治疗的持续时间、放疗联合免疫的个体化治疗以及未来探索方向等方面的思考。
01
目前在不可切除肺癌患者中,放化疗后免疫巩固治疗的持续时间存在不同的建议。您如何看待1年与2年的持续治疗时间在疗效和安全性上的差异?
马智勇教授:近年来,不可手术局晚期肺癌的治疗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变化主要是由PACIFIC研究及国内进行的GEMSTONE-301等研究驱动。在这两项研究中看到,放化疗后进行一段时间的免疫巩固治疗,PFS和OS取得了改善。不同的是,PACIFIC研究采用同步放化疗[1],而GEMSTONE-301研究可采用序贯放化疗[2]。另外在巩固治疗时长上,PACIFIC研究为1年,而GEMSTONE-301研究为2年,这也引发了对最佳巩固时长的思考。评估免疫巩固时长,需要平衡临床获益和不良反应的耐受性,如果巩固方案在疗效显著的同时具有可耐受的不良反应,那么治疗时间可考虑酌情延长。在临床中,巩固治疗的时长需根据患者情况分而治之,一般情况较差时倾向于选择1年,而一般情况较好、临床获益和耐受性良好且无其他限制因素的患者则可延长至2年。在一项回顾性研究中,收集了1006例同步放化疗后至少接受过1次度伐利尤单抗巩固治疗的III期NSCLC患者的数据[4],发现随着免疫巩固治疗的时间延长,患者获益有增加趋势,但回顾性研究的混杂因素不可避免。此外,GEMSTONE-301研究纳入了更多IIIB和IIIC期患者,提示这部分更偏向于晚期患者可考虑2年巩固治疗,但未来也需要更大的临床研究进一步验证。
目前关于放化疗后免疫巩固治疗最佳持续时间的相应信息仍不足,应当进行1年、2年甚或2年以上的巩固治疗,还需更多相关研究来确定风险-获益平衡点,以期为每一位患者确定个体化的治疗时长。
因此,综合目前现有循证医学证据,在这次制定的《不可切除肺癌放疗联合免疫治疗专家共识》中,专家组讨论认为[3]:对于放化疗后未进展的不可切除局部晚期NSCLC患者,建议给予1~2年的免疫巩固治疗;对于ⅢB和ⅢC期患者,可考虑进行2年的免疫巩固治疗(共识水平:97.2%;推荐等级:Ⅱ级)。
02
针对不同组织学类型的不可切除肺癌,放疗联合免疫治疗的地位与研究进展如何?在临床实践中,如何更好地进行个体化治疗?
马智勇教授:在不可切除局晚期NSCLC中同步放化疗是作为根治性治疗,再此基础上与免疫治疗的结合方式有不同研究探索。其中PACIFIC和GEMSTONE-301研究提供了较为坚实的证据[1,2]。在SCLC方面,放疗联合免疫治疗模式也在积极探索之中。如III期ADRIATIC研究[5]在同步放化疗后进行2年的度伐利尤单抗免疫巩固治疗,结果显示PFS和OS均显著延长,且安全耐受性良好,这对于局限期SCLC一线治疗是振奋人心的消息;还有今年ASCO大会报道的阿得贝利单抗联合放疗治疗广泛期SCLC的研究[6],阿得贝利单抗联合化疗治疗后,加入胸部放疗,疗效带来新的突破,中位PFS超过10个月,中位OS达到21.4个月,且安全性良好。基于目前局晚期NSCLC和SCLC方面的研究进展,我们期待放疗联合免疫治疗能够全面成为标准治疗,使患者生存进一步跃升。
在临床实践中,放疗联合免疫模式需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进行调整。首先是年龄,尤其是评估高龄患者的心、肺等重要脏器功能以及体能状况能否耐受标准同步放化疗,在无法耐受的情况下可能需改为序贯放化疗的方式;其次是肿瘤的生物学特征,比如NSCLC的驱动基因变异情况,如EGFR和ALK阳性患者采用放疗联合免疫的临床获益相对更低,靶向治疗可能是更优之选[3]。为了应对复杂多样的实际情况,我们需要去探索标准PACIFIC模式基础上的“减法”,如PD-L1高表达患者去化疗、仅采用免疫治疗也可能有较好的生存获益,当然这一点也需要更多研究进行验证。除此之外,筛选获益人群、完善肺炎和心血管风险评估以对治疗方案进行优化调整,都是我们未来需要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专家简介
马智勇教授
郑州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河南省肿瘤医院
主任医师、硕士生导师
河南省肺癌诊疗中心主任
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理事
中国抗癌协会肺癌专业委员会常委
CSCO非小细胞专家委员会常委
中国医促会肺癌专委会常委
河南省抗癌协会肺癌专业委员会主委
国家癌症中心肺癌质控委员会委员
参考文献
1.Spigel DR,et al.J Clin Oncol.2022;40(12):1301-1311.
2.Zhou Q,et al.Lancet Oncol.2022;23(2):209-219.
3.中国抗癌协会肿瘤多学科诊疗专业委员会,等.中华肿瘤防治杂志.2024(10);31:1223-1238.
4.Bryant AK,et al.Eur J Cancer.2022;171:55-63.
5.Cheng Y,et al.N Engl J Med.2024;391(14):1313-1327.
6.Dawei C,et al.2024 ASCO Annual Meeting.Abstract 8014.